非農地用除草劑恐危害人體 地方自治條例最高罰5萬
〔記者羅綺/台北報導〕除草劑能夠殺死特定植物,常被用來清楚土地雜草,但長期噴灑不但會破壞生態,甚至有害人體健康。環保署協助地方政府制定《除草劑管理自治條例》,也攜手環團推動環境教育,宣導非農地勿使用除草劑。
環保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長謝燕儒表示,許多民眾不了解除草劑對環境及人體的危害,除草劑雖可在短時間解決雜草問題,卻會長時間累積在土壤中,甚至進入水源造成污染。
謝燕儒指出,我國《農藥管理法》有規定除草劑使用範圍,例如馬路邊坡、公園、校園、墳墓,檳榔園以及水產養殖池邊都不得使用,違者可處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但「農藥使用管理」是地方權責,因此環保署制定「非農地環境雜草管理自治條例參考版」函頒各地方政府參考,截至目前為止,包括宜蘭縣、台北市及高雄市都已制定《除草劑管理自治條例》,另桃園市、花蓮縣、苗栗縣、屏東縣等亦著手展開相關規劃。
宜蘭縣政府環保局稽查員林彥斌表示,根據宜蘭《除草劑管理自治條例》,民眾違法噴灑除草劑可處5千至5萬元罰鍰;行政機關或法人違法則加倍處分。
荒野保護協會理事長劉月梅表示,除草劑的特性是殺死靶標植物,但對其他生物而言卻是通殺性毒藥,長期使用下來,雜草與害蟲都會產生抗藥性,會嚴重造成生態失衡,甚至是生態浩劫。民眾噴灑除草劑雖不會出現急性中毒症狀,但會有慢性毒害。
劉月梅進一步表示,只要善待土地,土地就會供養我們,如果不使用除草劑,雜草也能變成有用的寶貝,例如月桃、魚腥草能熬煮成青草茶,龍葵則可以入菜,做炒蛋或稀飯。
荒野保護協會也推動非農地使用除草劑通報系統,民眾可以手機或相機拍攝疑似噴灑區域2、3張照片,並記錄地址、拍照日期及時間,以及確認附近有無動物屍體及簡述環境概況,上傳至臉書社團「路噴社(道路兩側噴過除草劑回報)」。
環境公義協會指出,實際至偏鄉進行環境宣導發現,民眾會使用除草劑主要是受限於人力及經費問題,人力工資遠比除草劑價格昂貴,有民眾、甚至鄉鎮公所的承包商為求迅速、省錢,選擇直接在公共區域使用除草劑。
屏東羅姓老農也指出,農村人口老化問題嚴重、人工難找,若以人工割除一分地的雜草,至少需要10個人、工作超過一天的時間,每人工作一天工錢約1200元;但若使用除草劑,卻只須不到一小時,而一罐拜耳的除草劑只要800元,相較之下「荷包省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