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職教育法修正三讀 教育部年投1億增加高職師實務技術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5條及第26條條文修正案,教育部今天說明,每年預計投入至少1億元以上預算,積極提升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教師的實務技術,讓技職教育持續精進。(記者林曉雲攝)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5條及第26條條文修正案,教育部今天說明,每年預計投入至少1億元以上預算,積極提升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教師的實務技術,讓技職教育持續精進。
教育部說明修法內容,基於信賴保護原則,明定今年7月31日以前,已取得各該專業群科合格教師證書者,於參加高級中等學校專任合格教師甄試時,可免具備1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至於《技術及職業教育法》104年1月14日施行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其參加教甄及學校優先聘任,仍依現行規定辦理。
此外,考量技術型高中與技專校院之「師資培育制度」及「課程實施依據」不同,配合108學年度實施之12年國教課綱,技術型高中強調學生務實致用及跨群科能力培養,特別新增「技能領域」,共增加部定實習科目15至30學分,總計部定專業及實習學分提高到45至60學分,以強化學生實作技能,因此有關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教師與技專校院教師之相關技能要求,宜和技專分流辦理。
教育部也說明相關配套措施包括,持續推動「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透過3天到5天的廣度研習、10天到1個月的深度研習,以及2個月到1年的深耕研習,強化教師赴機構進行與實務教學相關研習、率同學生赴機構進行專題製作、與技專校院教師共同赴機構研習。
教育部並持續推動「學校遴聘業界專家協同教學」,以促進教學現場之理論與實務結合;透過高職優質化計畫,鼓勵專業群科教師成立專業社群進行交流分享,以提升教師教授實務技術課程之專業知能。另配合12年國教課綱之推動,藉由群科中心結合公民營機構辦理具技術深度的實作研習,透過系統性的教師增能研習,掌握產業最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