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被罰300萬 環保署:中市依生煤自治條例開罰 台電若不服可提訴願
台中市環保局以中火在燃煤量逾年許可量罰300萬元。(資料照)
〔記者羅綺/台北報導〕台中市環保局以中火在上週燃煤量已逾年許可量,今天宣布罰300萬元,但外界不解環保署曾對外說明操作許可條件容許10%彈性,中市開罰是否合法;環保署回應,依照《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規定有10%差值範圍,但中市府是依《台中市管制生煤自治條例》開罰,台電若不服可提訴願。
台中市長盧秀燕指出,中火在上週燃煤量已逾年許可量1104萬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及《台中市管制生煤自治條例》,宣布針中火超量燃煤依法裁處300萬元,限中火10天內改善,若不確實改善,除按次處罰,也不排除撤照。
台中市依照「台中市管制生煤自治條例」2016年1月26日生效,要求中火從近年最高用量1839萬噸降至1104萬噸,4年內減煤4成。但是環保署宣稱可有10%容許差值,市長盧秀燕曾痛批「大開環保倒車」,強調「只要我在,沒得商量」;環保署澄清,操作許可條件容許10%彈性,18年前就已存在,是台中市府誤解法規。
台中市環保局指出,中火今年度的生煤許可量到明年1月25日是1104萬噸,中火到今年11月27日已燃煤達到1108萬噸,提早超標,市府依《台中市管制生煤自治條例》開罰。
環保署空保處長蔡孟裕表示,《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有10%容許差值,此規定18年來沒變,並非為中火開後門。且中市府是依《台中市管制生煤自治條例》,對台電開罰300萬元,台電若不服可提出訴願。
另外,盧秀燕也指出,中央違反地方民意,讓中火再增2部機組,且只增不減,中火已有10部不拆,再加兩部,中火將不只是全台最大,更是全世界最大火力發電廠。
蔡孟裕回應,台電將進行「減煤增氣」,因此新增大2部機組為天然氣機組,其餘有1至4組備用;且備載容量低於8%,AQI小於100,4機組才能啟動,啟動機率低,整體而言污染會更低。
蔡孟裕也指出,現在是秋冬空汙季,影響台灣的多為境外污染物,國內產生的污染反而較少;根據105至107年數據,秋冬較夏季所排放的空汙約少一成,主因為用電量較少以及空污費的差別費率所致。
蔡孟裕表示,為了維護空氣品質,環保署也鼓勵發電廠於進行降載或歲修,以減少空汙季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