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職型高中職教師 未來不需強制到產業界研習
教育部次長劉孟奇(左)表示,教育部贊同修法,主要是高中職有課綱,且師資培育的過程中有本來就有專業專門科目的養成。不像大專院校是只要有博士資格就可以任教,才需有產業界的實際工作經歷作為證明。(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吳書緯/台北報導〕現行「技術與職業教育法」規定技職校院教師任教每滿6年需至產業研習或研究半年,但對於高中職學校來說窒礙難行。今天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初審通過,未來技職型高中職教師不需每6年就到產業界工作半年,僅限制適用於技專校院。
2015年「技術與職業教育法」修法,第26條規定技職校院教師任教每滿6年需至產業研習或研究半年,但修法近5年,日前教育部統計卻發現,有高達3成教師連一個小時研習都未作,擬祭出罰則,也造成教育界叫苦連天,認為此法有違教育實務。因此由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等人提案,修法替技術型高中職教師解除束縛。
張廖萬堅提到,第26條當初訂定的原意是希望技專院校的教師不要跟產業界脫節,但每6年到產業界半年研習或研究半年的規劃看起來頗為僵硬,對於老師來說,與產業不脫節的方法有很多種,可以參加研討會、產學研究等,採計方式應較彈性一點。而對於技職型高中職老師來說,他們的學校生態與大專院校不同,除了上課還要帶學生參加競賽、檢定與指導社團,也不可能半年在外面工作,學校在老師於外頭研習的這半年也難以處理,因此提案限縮僅適用於技專院校教師。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表示,技職型高中職老師不像大專院校教師每7年就有1年休假年,可以趁這1年在外研修,把大學端的做法拿來高中職使用顯然不太恰當,因此要修法。
教育部次長劉孟奇表示,教育部贊同修法,主要是高中職有課綱,且師資培育的過程中有本來就有專業專門科目的養成。不像大專院校是只要有博士資格就可以任教,才需有產業界的實際工作經歷作為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