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北市抽驗日本進口食品 1件「廣島牡蠣」不合格

    北市也針對40件包裝產品進行標示查核,發現1件「廣島牡蠣」不符規定。(圖由衛生局提供)

    北市也針對40件包裝產品進行標示查核,發現1件「廣島牡蠣」不符規定。(圖由衛生局提供)

    2019/09/17 16:02

    〔記者蔡思培/台北報導〕北市衛生局今公布50件日本進口食品抽驗結果,這次針對食品輻射殘留情況檢驗蔬菜、水果、零食、泡麵等50件產品,結果都合格。北市也針對40件包裝產品進行標示查核,發現1件「廣島牡蠣」是以黏貼方式呈現,不符規定,遭罰3萬元。

    衛生局這次輻射殘留檢驗是委由清華大學原子科學技術發展中心放射性核種分析實驗室分析,檢驗項目包括碘-131、銫-134及銫-137等輻射殘留量,結果都合格。不過食品包裝部分,衛生局發現由高洪有限公司進口的「廣島牡蠣」外包裝標示原產國為日本,未標示「都道府縣」,且外包裝標示有效日期以黏貼方式呈現,不符規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指出,食品外包裝應標示有效日期,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施行細則也規定,有效日期的標示應印刷於容器或外包裝之上,並依習慣能辨明之方式標明年月日。衛生局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之規定處分販售業者3萬元罰鍰,並通知業者全數回收限期改正。

    衛生局提醒,目前日本福島、茨城、櫪木、群馬、千葉等5縣生產製造之任何食品仍維持暫停受理輸入報驗。台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第9條之2規定,本巿流通之日本食品應以中文明顯標示原產地之都、道、府、縣名。若未依規定標示,依消費者保護法第24條第2項及第56條規定,經主管機關通知改正而逾期不改正者,處2萬元至20萬元以下罰鍰。

    這次抽驗不合格的高洪有限公司表示,用黏貼方式呈現有效日期是擔心原標示不清或冷凍後磨損,未來有效期限、原產地等標示都會依法規改進。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施行細則規定,有效日期的標示應「印刷」於容器或外包裝之上。(圖由衛生局提供)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施行細則規定,有效日期的標示應「印刷」於容器或外包裝之上。(圖由衛生局提供)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