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被糾舉亂倒廢棄物 公路總局:廠商暫置私人土地

花蓮有民眾在臉書「花蓮人」貼文,糾舉鹽寮海邊出現工程廢棄物,並在雜物中看到「洛韶工務段(現已改名太魯閣工務段)公告、辦公桌貼紙」等字樣,批垃圾竟是公部門物品「實在可惡」。(民眾提供)

花蓮有民眾在臉書「花蓮人」貼文,糾舉鹽寮海邊出現工程廢棄物,並在雜物中看到「洛韶工務段(現已改名太魯閣工務段)公告、辦公桌貼紙」等字樣,批垃圾竟是公部門物品「實在可惡」。(民眾提供)

2019/09/14 14:36

[記者王峻祺/花蓮報導]花蓮有民眾在臉書「花蓮人」貼文,糾舉鹽寮海邊出現工程廢棄物,並在雜物中看到「洛韶工務段(現已改名太魯閣工務段)公告、辦公桌貼紙」等字樣,批評垃圾竟是公部門物品「實在可惡」。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太魯閣工務段今澄清,雜物非工程廢棄物,因外包商主動表示願協助處理,才暫置私人土地,當晚已清運完畢。

「不管私人或公有土地,營業廢棄物都不能這樣丟!」花蓮縣環保局長饒忠說,事業廢棄物必須載運到合格處理場地,就算私人租來土地也不能任意棄置,這個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涉及刑責,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刑期。環保局將介入處理、追查行為人,函送保七總隊第九大隊或警方偵辦。

太魯閣工務段長陳麗華說,現場部分物品為太魯閣工務段(前洛韶工務段)所有,並非網友所稱「工程廢棄物」,事件肇因於配合地方接續利用需求,工務段清理舊辦公室,清出物品主要為不堪使用且不具變賣價值的辦公室雜物及少量廢棄紙製品或紙張,當時恰值工務段外包廠商於附近施工,負責人主動表示願義務協助回收處理。

她說,13日午後接獲民眾反應訊息後,隨即向廠商查詢,了解網路所載地點係向私人租用土地,暫置物品原打算運用中秋節3天連假無工作時處理,未料被熱心人士發現傳上網路。

陳麗華說,第一時間確認狀況後,已會同廠商清理並於當日晚間7時20分完成,整起事件造成社會觀感不佳,未來將強化所屬員工及承攬廠商對於環保觀念的教育訓練。

但仍有網友表示,不認同工務段的澄清內容,認為就算是租來的私人土地,也不能肆意傾倒垃圾,這樣的回覆根本就是「卸責」,同意縣府環保局介入調查並開罰。

被發現的垃圾中,明顯有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太魯閣工務段的物品。(民眾提供)

被發現的垃圾中,明顯有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太魯閣工務段的物品。(民眾提供)

被棄置的垃圾中有公路總局洛韶工務段(現已改名太魯閣工務段)的物品產權標號。(民眾提供)

被棄置的垃圾中有公路總局洛韶工務段(現已改名太魯閣工務段)的物品產權標號。(民眾提供)

被棄置的垃圾中,還有「洛韶工務段(現已改名太魯閣工務段)」的公文夾。(民眾提供)

被棄置的垃圾中,還有「洛韶工務段(現已改名太魯閣工務段)」的公文夾。(民眾提供)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