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私鑿水井普遍 水利署要求縣府加強查核取締
屏東縣農業灌溉用井十分普遍。(記者李立法攝)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屏東縣地下水脈豐沛,加上農業發達,民眾鑿井取水現象普遍,數以萬計的水井缺乏有效清查及管理,經濟部水利署要求屏東縣政府加強查核及取締,保護地下水資源,提高自來水普及率。
根據水利署於99年概估的全國各縣市水井數量,屏東縣將近有2萬口井,其中領有水權狀的不到5500口,其餘幾乎皆為違法水井,多半集中在萬丹、新園、崁頂、佳冬等屏南鄉鎮,水利署陸續將屏東縣12個鄉鎮列入地下水管制區,並要求縣府加強查核並取締違法水井。
縣府水利行政科表示,目前全縣發出的水權狀約5千張,多數為農業灌溉用井,水權期限3至5年不等,逾期未重新申請將被取消權狀,為保護地下水資源,縣府對每口井申請案都十分嚴謹。
水利行政科指出,在經濟部水利署要求下,縣府每年因接獲檢舉或主動查報違法而封井的案件數約130件,並陸續推動合法畜牧業及地下水管制區合法工廠納管水井計劃,輔導可合法的地下水井,違法鑿井可處1至5萬元罰款,得連續裁罰直到改善為止,民眾應依法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