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道教練涉性侵女學生 人本籲吊銷教練執照
針對彰化縣發生擔任學校社團老師的柔道教練,涉長期性侵多名學生,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呼籲,柔道教練如性侵屬實,不只是要被列為不適任教師,也應該要修法吊銷其教練執照。(資料照)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針對彰化縣發生擔任學校社團老師的柔道教練,涉長期性侵多名學生,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呼籲,柔道教練如性侵屬實,不只是要被列為不適任教師,也應該要修法吊銷其教練執照。
彰化縣一名開設柔道館的男教練,涉嫌藉由招攬少女學柔道,以及在國中擔任柔道社團教練之便,連續誘姦2名分別就讀不同學校的國、高中少女。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表示,多數學校在處理性平事件上,抱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消極心態,台南一名小學老師性侵學生長達20年、傷害那麼多學生就是一例,加害狼師應該要負責,但官方和學校該作為而不作為,因學校的消極態度而產生了新的受害者,學校未必是故意隱匿,但「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所謂「家長不想要再調查」,是否是學校以看似善意的方式去誘導家長不要再追究,「你的孩子要再說一次,有可能遭到二度傷害」類此的誘導,這些都應在制度上把責任規定清楚。
全國家長教育志工團體聯盟理事長吳福濱表示,沒有任何理由,可以原諒性侵學生的人,通常這些人的再犯率也很高,如果犯罪道行高,就有會更多的被害者,因此要提醒受害學生的家長們千萬不可輕縱狼師,該名柔道教練性侵學生如屬實,是非常嚴重且可惡的行為,16歲以下學生也是公訴罪,那些「原諒」狼師的人是讓下一個學生受害的共犯,如同20、30年前把狼師調到偏遠學校,繼續危害其他學生一樣,此案應該要追究2017年當時的學校、社政及警政機關是否有怠惰的責任。
教育部學特司科長謝昌運表示,事實部分還在向彰化縣教育處釐清中,依規定,即使被害人或被害人的家長撤回,學校認為有必要或是教育處認為事件重大,都可以要求學校性平會繼續調查,這部分學校和教育處為何只憑家長撤回就結案,有必要再深入了解中。
科長謝昌運也說明,把社團狼師納入「性別平等教育法」通報為不適任教師,是從去年底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法後開始實施,如果男教練是在2017年性侵學生,依當時的規定,不需要通報社團老師為不適任教師,彰化縣教育處究竟有無通報不適任教師,也要再釐清,如果未通報不適任教師,性侵16歲以下學生也是公訴罪,必須要依社政規定通報和進行法律追訴。但如果不是社團老師,而是一般道館教練,則是由警政單位追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