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大稽查!彰化單月逾1800件違規挨罰
警方將騎乘電動自行車要戴安全帽才能上路,列為加強宣導重點。(記者張聰秋攝)
首次上稿 16:48
更新時間 17:18
〔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輕巧又如機車般機動性高的電動自行車,由於不用考照就能上路,穿梭馬路自如,肇事率相對高,近月來彰化縣加強執法取締和宣導,1個月來已取締1864件違規案件,每日平均超過60件,違規率高,警方突擊工業區、風景區和火車站周邊,違規者8成為移工。
今年1月到6月,彰化縣電動自行車車禍案件共發生124件,造成167人受傷,肇事的原因,又以騎乘者不諳法令,未遵守交通規則為主,交通部統計近3年全台銷售超過20萬輛,越來越多人將電動自行車作為機車的替代工具,間接提高肇事率。
由於該車種介於法規的灰色地帶,違規情況屢見不鮮,還有人擅自改裝,讓時速自原本的25公里提升至40至50公里,甚至違規改裝椅、踏墊,變成可附載乘客(法規規定不能載人),平添不少交通安全的風險。
交通部為此要求全各13個縣市大稽查,彰化縣是其中之一,除了路邊稽查,還要針對工業區及風景區稽查周圍販售、租賃電動自行車業者加強宣導。
縣警局交通隊配合大稽查,從6月15日到7月15日取締近2000件,違規情況又以逆向行駛、慢車行駛快車道、闖紅燈、夜間未使用燈光,以及酒駕騎車和雙載,現況按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大都採最低罰的300元到600元不等,情況最為嚴重的未戴安全帽,目前尚沒有處罰規定,該部分要等已3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上路後,未來未戴安全帽被抓將會被開罰300元。
縣府法制處表示,這波聯合稽查和宣導結果以擅自改裝車輛情況最多,好比說,加裝可供人坐的軟椅墊或踩踏墊等,還有車輛未黏貼懸掛合格標章,新修法規規定,未經核准擅自變更裝置將會被開處罰鍰並限期安裝、改正,希望民眾不要觸法,經銷商避免販售不合格車輛,以免衍生消費糾紛。
輕巧又如機車般機動性高的電動自行車,由於不用考照就能上路,穿梭馬路自如。(記者張聰秋攝)
已3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上路後,未來騎乘電動自行車未戴安全帽被抓,將會被開罰300元。(記者張聰秋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