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佔車格不繳費 北市7月起將強制拖吊拍賣
2019/06/20 18:48
〔記者林家宇/台北報導〕北市交通局停車管理工程處宣布,自7月1日起,將針對停放在停車格、停車場30日卻未繳費的車輛張貼移車公告,若15日未移車即拖吊,並通知車主15日內領回,逾期的話公告3個月仍無人領回便可拍賣。
停管處先前表示,路邊久停在此之前無相關罰則可依循,為提升停車格周轉率,避免停車格遭部分民眾長期占用,於今年5月提案修正「台北市處理妨礙道路交通及久停公有停車場車輛自治條例」。
凡車輛停放在同一停車格超過30天且未繳費,或於公有停車場進場超過30天未繳費皆屬「久停」,自7月1日起針對已達久停標準的車輛張貼移車公告,15日未移車可拖吊保管,並通知車主15日內到拖吊場領車,逾期的話公告3個月,仍無人領回便會拍賣。
停管處表示,目前北市達久停標準的車輛為汽車150輛、機車30輛,新法7月1日上路後,最快於7月16日進行拖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