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改裝、違規 暑假13縣市大稽查
為了遏止電動自行車改裝、交通違規亂象,交通部暑假將在13縣市大稽查,包括路邊稽查及販售、租賃業者。示意圖,圖中人物與新聞事件無關。(資料照)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全台有超過37萬輛曾經領有審驗合格標章電動自行車,但許多人買完車後會去改裝,讓時速可超過25公里。警政署統計,電動自行車肇事件數逐年成長,103年發生826件,造成4死、1179人傷;去年則發生2330事故,造成10死、3292人傷。對此,交通部暑假將在13縣市大稽查,除了路邊稽查,還會赴縣市工業區及風景區稽查周圍販售、租賃電動自行車業者,發現違規就開罰。
電動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時速可達25公里,不用考照就能上路,近3年銷售超過20萬輛,許多人把它當機車騎,違規屢見不鮮,騎乘安全令人擔憂,更有人擅自去改裝,讓時速能到40、50公里,更增騎乘風險。
交通部說,對於電動自行車改裝,現行雖未明文規定,但民國100年時曾做出函釋,電動自行車擅自改裝,可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開罰,處3600元至1萬800元罰鍰。立法院日前已三讀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駕駛電動自行車超過25公里速限者,可處900元至1800元罰鍰、未戴安全帽可罰300元、擅自改裝可處1800元至5400元。
交通部說,目前正進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等配套子法修正,最快今年下半年完成,相關違規就會依新規開罰。至於電動自行車全面納管、納保險,需要向公路主管機關登記領牌等,將於今年下半年拿出規劃草案。
相關法規及配套實施前,交通部將先透過稽查、宣導方式,向民眾傳達要選購合格車輛。目前已選定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宜蘭縣及花蓮縣等13縣市,於7、8月份會同各縣市政府交通主管單位、消保官、警政、經濟部商業司及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人員,分為業務、路邊兩部分大稽查。
交通部說,業者稽查方面,將查核縣市工業區、風景區周圍販售或租賃電動自行車業者,主要稽查是否販售未經審驗合格的車輛、有無黏貼懸掛合格標章。路邊稽查方面,同樣以工業區及風景區周圍路段為主,稽查逆向行駛、未依規定讓車、左轉彎未依規定讓車、違反號誌管制或指揮、違反特定標誌標線、載人、超速、騎乘車輛有無黏貼懸掛合格標章等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