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病危伴侶無法簽開刀同意書 她們今天歡喜結婚了
張小姐(右)與另一半李小姐(左)相戀九年,今天到龍井戶所登記結婚。(張小姐提供)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今天是同婚合法第一天,各戶政事務所都可接受登記,一對女同志今天下午到龍井戶政事務所登記,張小姐說,她跟伴侶相戀9年,兩人同公司,8年前同居,4年前生一場病,已是病危,但她的伴侶卻無法簽手術同意書,讓她們感受到需要法律來保障同志婚姻的重要,今天兩人開心登記,在結婚牆歡喜拍照。
31歲的張小姐說,她與34歲伴侶李小姐從小就愛女生,高中才知道自己是同性戀,因為每一次都是帶女朋友回家,雖未明講,父母也心知肚明,她今天結婚,母親早就接受,父親心中雖難過,但還是祝福。
張小姐說,她跟伴侶李小時在竹科同一家公司上班,9年前開始相戀,8年前同居,4年前,她因血栓病危要開刀,她的伴侶不是法律保障的另一半,無法簽同意書,但那時她都已病危了,還要趕回台中,讓自己的父母簽同意書才能開刀。
張小姐說,當時,她們深刻感受到自己婚姻未受法律保護,是多麼的沒有保障,而她在病中,伴侶李小姐悉心呵護,兩人已在一起9年,也都調到台中工作。
張小姐說,在大法官釋憲後,她們以為會在民法保障下結婚,在母親節前夕向父母親說要結婚,雖然最後是以專法通過,但是至少同志婚姻有受到保障,兩人也都得到親友的祝福。
張小姐(左)與另一半李小姐(右)相戀9年,今天到龍井戶所登記結婚。(張小姐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