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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瓦斯公司「地主變房客」想降租金 校方不願意要趕人

    永和國小校地租給欣欣天然氣當加壓站,近來引發租金爭議。(記者翁聿煌攝)

    永和國小校地租給欣欣天然氣當加壓站,近來引發租金爭議。(記者翁聿煌攝)

    2019/04/24 15:16

    〔記者翁聿煌/新北報導〕新北市永和國小校門外有塊百坪校地,原本租給欣欣天然氣公司蓋天然氣加壓站,每年可收13萬餘元租金補貼校用,但今年起,欣欣天然氣依據新北市政府最新公告「新北市都市計劃公共設施用地設置公共事業設施收費標準」,將土地租金降為2萬餘元,校方只夠繳地價稅,整理環境還要倒貼,因此想收回校地;雙方僵持不下,經立委和教育局介入協調,建議將土地變更為非校用財產移交財政局管理,化解爭議。

    永和國小校長曾燕春說,校門口的百餘坪綠地,中間做為欣欣天然氣的加壓站,每年由欣欣支付13萬餘元的租金,委由校方進行管理維護,彼此相安無事,但今年初欣欣天然氣表示,依據新北市政府最新公告「新北市都市計劃公共設施用地設置公共事業設施收費標準」,只能付2萬多元的租金,校方認為當「房東」還要倒貼,所以不願意降租。

    曾燕春說,如果他同意低價出租土地,不僅對學校無法交待,恐怕還會有圖利他人的罪責嫌疑,所以寧願把土地收回,也不能低價出租。

    欣欣天然氣公司副總經理廖江津說,其實那塊土地,40多年前是由欣欣天然氣公司買下建置加壓站,但是新北市升格後徵收土地,並撥交為永和國小校地,欣欣天然氣反而變成「房客」,改為支付租金繼續使用,對於校方的堅持公司能夠理解,租金必須依法列支,不能自行多給,但董事會願意將租金差額改為「贊助」學校,但是校方認為口說無憑,雙方僵局無解。

    在學校家長會、立委林德福和教育局等介入協調下,建議建議將土地變更為非校用財產移交財政局管理,減輕學校負擔壓力化解爭議。

    永和國小校地上的天然氣加壓站,學校和業者為租金起糾紛。(記者翁聿煌攝)

    永和國小校地上的天然氣加壓站,學校和業者為租金起糾紛。(記者翁聿煌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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