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校長要降低教評會教師代表 卸除師師相護惡名
教師法修法草案行政院,獲家長、校長團體支持,要降教評會教師比,以缷師師相護惡名。圖為教育部長潘文忠臉書粉專發文澄清和說明教師法修法草案。(資料照)
〔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行政院日前提教師法修法草案,擬調降教師代表比例,遭批不信任教師與校園白色恐怖,但今逾50個家長、校長及教育團體等聯合聲明,挺修法版本,盼卸除教評會「師師相護」惡名,處理不適任教師。
學校設有「教師評審委員會」處理不適任老師,但教評會組成有不少教師代表,讓外界質疑「師師相護」,行政院日前修教師法,當處置不適任教師時,需增聘外部委員,讓教評會中的非兼行政職的教師代表降至2分之1以下,此舉引發教師團體反彈,批評官方不信任教師專業、造成校園白色恐怖,更是獵巫行徑等。
但今由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台灣家長教育聯盟、全國家長教育志工聯盟、台灣少年權益促進會、人本教育基金會、全國校長協會等超過50個教育和公民團體共同連署聲明,支持行政院修法版本,呼籲改革教評會,處理不適任教師。
聲明指出,若現行教評會無問題,為何不適任教師時有所聞?並有「師師相護」惡名,認為現今制度中,縣市教師會及學校教師會才是老大,家長更因孩子在校成「人質」,且師師相護流傳已久,認為教師恐應同事情誼,不忍心處理不適任教師這顆「老鼠屎」。
聲明認為,修法新制,讓教評會在處理不適任教師時,容納更多不同領域專業,也能更超然處理問題,並沒有不尊重教師專業,且教評會經專案專審,無白色恐怖與獵巫情況,認為教師團體言過其實。
聲明最後呼籲,除了教評會納外部委員,讓未兼行政職教師代表少於2分之1外,更應降低教評會出席與表門檻,避免把「狼師」繼續留在校園,家長則應擔負通報責任,卸除校長不提報狼師的責任,而後續提供不適任教師申訴的「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也應比照修法比例調降教師代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