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發現案外案「環保公司」夾帶新北廢棄物至北市焚化廠
北市環保局稽查後發現,太和公司違法焚燒大量鈔券銷毀廢料磚。(北市環保局提供)
〔記者蔡思培/台北報導〕北市環保局今指出,太和環保公司涉嫌夾帶未經許可之外縣市廢棄物至台北市北投焚化廠處理。此外,環保局稽查後還發現太和公司也違法焚燒大量鈔券銷毀廢料磚,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將廢止該公司廢棄物清除許可證。
北市環保局日前接獲民眾檢舉,太和環保公司夾帶未經許可之新北市廢棄物到台北市北投焚化廠處理。環保局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42條,廢止該公司的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廢棄物處理管理科李旻壕科長表示,他們連太和環保公司的申請案都看到,但就算申請也不會准,因為台北市沒有接受外縣市廢棄物處理,除非是中央調度的情況。
此外,環保局稽查後還發現太和公司在停車場囤積及違法焚燒大量鈔券銷毀廢料磚,環保局立即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告發,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外。李旻壕表示,太和公司銷毀的廢料磚源自臺灣銀行之銷毀鈔票,不過臺灣銀行其實事先有進行申請、也獲同意,只是太和環保沒照合約、法令走。
環保局呼籲,代清除業者依法應將受委託廢棄物清運至合法廢棄物處理場所,不得任意囤積或以非法方式處理。夾帶運送非經許可之外縣市垃圾進入北市焚化廠處理,屬於惡意違規,一經查獲環保局絕不寬貸並予最嚴厲之撤證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