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將至 中市食安處下架兩防腐劑超標豆干
清明節將至,中市食安處抽驗市售清明應景食品。(圖:食安處提供)
〔記者蘇孟娟/台中報導〕清明節將至,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抽驗往全市生鮮賣場、傳統市場、烘焙食品行與雜貨商店等處,抽驗165件祭祖常見食品,結果有2件豆干檢出防腐劑超標,除已要求下架外並依規裁處。
食女處指出,兩件被驗出防腐劑超標豆干分別是「美味雞腿燒鴨王」的大黑干,其防腐劑苯甲酸為0.89g/kg,超過限量標準之0.6g/kg,不合規定,已立即通知販售場所產品下架、不得販售,並將此案移請雲林縣衛生局後續調查。
另一件則為「民生小吃店」抽驗的小豆干切片,檢出防腐劑苯甲酸0.89g/kg,食安處已約談上游業者釐清來源,因違反食安法第18條規定,將依規裁罰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食安處指出,配合清明節到來,民眾多會選擇應景食品或祭祖,共抽驗市售28件未調味豆干、18件粿類、24件麵龜壽桃、22件蘿蔔糕、19件麵腸素肚、18件潤餅皮、20件生鮮魚類與16件家禽肉品,檢驗包括防腐劑、著色劑、甲醛、動物用藥等,結果有2件豆干檢出防腐劑不合格,除已要求下架外並依規裁處。
食安處表示,部分業者往往會添加防腐劑於食品延長保存時間,防止腐敗變質,這次違規產品檢出的苯甲酸為食品用防腐劑,過量食入可能對腸胃道引起刺激不適或胃痛,並對肝腎產生負擔影響健康。
食安處呼籲,食品製造業者應善盡自主管理責任,務必遵守法規合法正確使用食品添加物,以免違法受罰;也提醒民眾選擇信譽良好商家購買食品、留意店家作業場所是否清潔衛生,確保購買食品衛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