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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太太」違法醫材廣告 衛生局確定開罰至少20萬

網紅「理科太太」近日發布一支「子宮頸癌自我採檢工具」開箱影片,因廣告未通過審查,北市衛生局認定違反《藥事法》第66條規定,最少將罰20萬。(翻攝自YouTube)

網紅「理科太太」近日發布一支「子宮頸癌自我採檢工具」開箱影片,因廣告未通過審查,北市衛生局認定違反《藥事法》第66條規定,最少將罰20萬。(翻攝自YouTube)

2019/03/15 16:53

〔記者楊心慧/台北報導〕網紅「理科太太」日前發布「子宮頸癌自我採檢工具」開箱影片,由於是醫材廣告,卻未經北市衛生局審查,涉嫌違反《藥事法》第66條規定,台北市衛生局今下午表示,理科太太的經紀人已主動與衛生局說明,也提供與「慧智臨床基因醫學實驗室」簽署的廣告合約,證實代言事實存在,將開罰金額最低20萬元,實際裁罰金額在下週一會確定。

根據《藥事法》66條規定,藥物、醫材廣告必須事先通過主管機關審查,若沒取得許可證號,可依《藥事法》第66條處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理科太太恐成網紅代言開罰首例

理科太太發布「子宮頸癌自我採檢工具」,卻未經衛生局審查,涉嫌違反《藥事法》,食藥署昨表示,至今從未有對網紅開罰的案例,理科太太若違規屬實,恐成網紅開罰首例。

衛生局昨下午請慧智基因公司代表蘇怡寧、理科太太的台灣經紀人到案說明,進一步了解是否有代言事實,但兩方均臨時請假,衛生局原訂下周五再度約談。衛生局食藥科科長王明理表示,理科太太的經紀人已主動與衛生局聯繫,並提供與慧智臨床基因醫學實驗室簽署的廣告合約,證實代言存在,開罰金額最低20萬元,實際裁罰金額在下週一會確定。

王明理表示,不過慧智臨床基因醫學實驗室及理科太太經紀公司過去都沒有違規紀錄,一般初犯都是罰20萬元,雙方將以同法、同金額開罰,也就是說假設罰20萬的話,理科太太與慧智都會要各付20萬元。

北市衛生局認定理科太太違反《藥事法》,最少將罰20萬,實際裁罰金額下週一會確定。(資料照,記者潘少棠攝)

北市衛生局認定理科太太違反《藥事法》,最少將罰20萬,實際裁罰金額下週一會確定。(資料照,記者潘少棠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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