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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客跳腳!羅浮溫泉泡腳免費 停車場未正式營運竟收錢

復興區羅浮溫泉停車場遭爆收費爭議後,復興區公所澄清停車場尚未正式啓用,不得有收費行為。(記者李容萍攝)

復興區羅浮溫泉停車場遭爆收費爭議後,復興區公所澄清停車場尚未正式啓用,不得有收費行為。(記者李容萍攝)

2019/03/13 00:16

〔記者李容萍/桃園報導〕桃園市去年1月13日營運的復興區羅浮溫泉泡腳池,吸引遊客慕名來體驗光滑滋潤、暖呼呼的「美人湯」,市府風景區管理處統計,過去1年來約帶動38萬人次到訪,雖然泡腳免費,不過,近日有遊客抱怨,車停羅浮溫泉停車場被收費60元,卻沒收據又沒發票,投訴市府1999專線得知停車場尚未正式營運,不該收費,自認是被人詐騙停車費,相當傻眼!

對此,桃園市交通局停車管理工程說,羅浮溫泉停車場是由復興區公所與民間合作興建和維護管理,現階段作為接駁車停放使用,尚未對外正式營運,公所於接獲民眾陳情後,經了解可能是地主見停車場設施已經完成,才會於今年農曆年前派員搶先收停車清潔費,交通局已請公所派員至現場張貼尚未營運告示。

復興區公所也說,羅浮溫泉停車場目前仍處於興建改善階段,尚未正式啓用,並無收取停車費,停車場前方入口是由地主所立收取停車場清潔費(大車100元、小車60元)的告示,已經通知地主拆下,在停車場正式啟用前,遊客停車均不收費。

交通局停管科強調,依停車場法第25條規定,路外公共停車場應於開放使用前,由負責人訂定管理規範,向地方主管機關報請核備,領得停車場登記證後,始得依法營業;未取得停車場營業登記前,不得對外收費,違者經勸導仍未改善依停車場法第37條規定最高可處1萬5000元罰鍰。

復興區羅浮溫泉泡腳池為免費泡腳,深受大、小遊客喜愛。(記者李容萍攝)

復興區羅浮溫泉泡腳池為免費泡腳,深受大、小遊客喜愛。(記者李容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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