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治安棒!瓜國男返鄉遇勒索 逃命來台取得居留證
瓜地馬拉籍劉姓男子(右2)經歷返鄉驚魂,決定回台灣生活。(記者陳冠備翻攝)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想讓孩子在治安好的地方長大!28歲瓜地馬拉的外籍人士劉先生曾是台灣女婿,3年前離婚,攜女兒回瓜國重新生活,未料遇到不肖員工覬覦財富,威脅家人及女兒生命,嚇得劉男攜帶現任妻子與女兒回台灣逃命,去年10月向移民署彰化縣服務站請求在台合法居留證,近日獲得認可,劉先生昨日前往取證表示,經歷返鄉驚魂,覺得台灣治安有保障,決定要留在台灣工作,保護家人。
劉男表示,多年前與前往瓜國經商的前岳父一家人相識、進而與前妻交往,2013年間結婚來台生活,兩人育有2名子女,後來因雙方個性不合,於2016年間協議離婚,他帶著女兒回瓜國生活,之後雙方也各自找到另一半,組成了新的家庭。
回國後卻是惡夢開始!劉男說,返回瓜國幫忙家中事業,卻遇上不肖員工勾結犯罪人士勒索要錢,不從就要對家人不利,幾經思考決定帶妻女到治安良好的台灣,可是因前段婚姻結束,居留證也已過期,一度擔心無法或居留重返瓜國,生命倍受威脅。
移民署彰化縣服務站獲報,派員調查劉男前岳父家,確保雙方保持良好關係,前妻也表達女兒留在台灣才能在安全環境下成長,經評估決定讓劉男取得居留證,讓其一家人都能在台灣合法生活。劉男昨日拿到居留證開心的說,第一件事就是要找到工作,照顧家人。
移民署彰化縣服務站主任林弘志表示,對於曾在我國合法居留之外籍配偶,如取得在台設籍未成年親生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具有撫育事實或會面交往者,可先申請外交部核發停留簽證入境後,再向移民署申請核發外僑居留證,移民署各服務站都會衡酌個案情況盡力協助,以保障外僑及我國未成年子女家庭團聚權。
移民署前往劉男前岳父家進行調查,台灣家人希望將孫女留在台灣。(記者陳冠備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