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八仙塵爆重演 新北大型活動管理自治條例上路

為防止八仙塵爆悲劇重演,新北市政府訂定「新北市民間辦理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今天舉行說明會。(圖由消防局提供)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2015年八仙樂園粉塵爆炸事件造成嚴重傷亡,受害者人數高達499人,為防止悲劇重演,新北市政府訂定「新北市民間辦理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今年1月1日起實施。未來舉辦1000人以上、持續2小時的大型群聚活動,須先向市府申請。
消防局今天在新北市政府舉行說明會,邀請內政部消防署、各縣市政府、新北市政府及大型活動廠商代表參與,說明未來管理流程,確保民眾安全。
依規定,未來在新北市的私人場地或非市府管轄的公有場地,舉辦1000人以上、持續2小時以上的大型群聚活動,主辦單位必須檢附申請表、方案說明、安全工作計畫等文件,向市府執行機關提出申請,並會同相關權責機關進行書面審查及活動前場地會勘,取得許可或核准備查後才能舉辦。
此外,活動舉行前及活動期間,主辦單位應配合執行機關進行會勘及稽查,落實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局長黃德清呼籲,自治條例上路後,凡在新北市轄內查獲未符合規定的情形,將依法要求活動停辦或撤銷活動許可,並針對主辦者裁罰,最高可處以10萬元罰鍰。

消防局長黃德清說明「新北市民間辦理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執行細節。(圖由消防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