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申請多間套房裝修注意! 元旦起需樓下住戶同意
108年元旦起,新北市裝修套房不僅需依規定申請室內裝修,而且必須取得裝修樓層正下方住戶的同意書。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提供)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新北市自明年元旦起,裝修套房不僅需依規定申請室內裝修,而且必須取得裝修樓層正下方住戶的同意書,以維護及保障建築物安全。
工務局指出,經常接獲民眾因套房裝修引發住戶間糾紛的投訴案件,因此修訂「新北市辦理建築物裝修為多間套房審查原則」,增加未來欲將合法房屋改裝成多間套房者,必須檢附樓下住戶同意書才能進行裝修的規定。
工務局建照科長蘇志民說,住宅裝修成多間套房出租,已涉及建築物構造變更,例如設置分隔牆可能造成建築物結構體破壞;增設浴廁將使既有公寓大廈污水排水系統負擔加重;增設插座可能超出原先設計的電力系統負荷,造成潛在公共危險。
為維護建築物安全,自108年1月1日起,改裝多間套房的屋主必須檢附直下層住戶所有權人同意書,若為同一所有權者,則必須出具建築物權利證明文件。但裝修案地址如果位於一樓,且其直下層非供住宅使用者,不受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