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漁產淹水救助災民陳情 縣府:可複查或訴願
布袋鎮代表蔡崇仕(右2)、蔡石鵬(右1)等人到到鄉公所抗議。(記者林宜樟攝)
〔記者林宜樟/嘉義報導〕嘉義縣0823水災漁業災害現金救助在12月發放,共3億1000多萬元,有部分救助案件有爭議,例如有養殖戶共同持分多筆同地號土地,但各自魚塭範圍錯綜複雜,審核後僅領到持分比例的救助金,經申訴協調後才領到應有補助金額,布袋鎮則有蔡姓養殖業者認為養殖的龍膽石斑有流失,但審查卻未過;嘉義縣政府說,對核發金額或審查結果有疑義,可向各鄉鎮市公所申請複查,或向縣府提出訴願。
布袋鎮民蔡枝才在新岑里養殖龍膽石斑,面積約5甲,他的兒子布袋鎮民代表蔡崇仕說,當時淹水造成養殖的龍膽石斑流向大海,但他們忙著搶救災害,沒有拍照,後來申請救助審查未過,他認為不公平,和布袋鎮代蔡石鵬等到鄉公所抗議;鎮公所則回應,此案已由縣府進行聯合勘查。
嘉義縣府回應,蔡某救助案,公所於災後勘查時認定未達救助標準,聯合勘查時調閱淹水區域圖,新岑里西側一帶魚塭經查並非水災統計淹水區域,未發現有溢堤及水產物流失跡象,因此整區判定受害程度未達20%以上;已請公所再洽陳情人釐清是否有水產物受災事證,若有受害程度達20%,得依救助辦法規定辦理救助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