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盧嘉辰妻迴轉肇事撞死人 判刑8月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國民黨籍前立法委員盧嘉辰的妻子吳麗香,去年3月31日下午3點多開車行經桃園市蘆竹區,迴轉時撞倒時年僅28歲的騎士游浩強致死,事發後游浩強家人在網路PO文提出質疑,還當面嗆她:「妳有懺悔嗎?妳知道失去家人的痛苦嗎?」引發高度關注。桃園地方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嫌審理後,判處她8月有期徒刑,全案還能上訴。
去年3月31日下午3點多,時任新北市土城區調解委員的吳麗香(63歲)駕駛自小客車,由蘆竹區南山路一段往山腳方向行駛,法院調查,她抵南山路、六福路口時,先將車臨時停放在慢車道的右側道路邊線外側,後來打了左轉方向燈,停頓不到3秒就駕車起步向左迴轉,讓同向騎車的游浩強閃躲不及,發生碰撞。
游浩強因強大的撞擊力道摔車,造成胸腹部損傷、右心房裂傷出血、心包囊填塞,抵達醫院前就引起心因性休克,停止呼吸心跳,醫護人員雖努力搶救,仍回天乏術,延至當天下午5點26分宣告不治。
事發後,游浩強家人在臉書「爆料公社」PO文敘述案發經過,質疑吳麗香不聞不問,引發各界議論,吳麗香同年4月10日由盧嘉辰陪同,到游浩強靈前上香認錯、表達歉意,遭悲痛萬分的游浩強家人怒嗆:「妳堅稱中線迴轉,根本是說謊!妳有懺悔嗎?游浩強的人生才剛開始,就被妳撞死、致家庭破碎,讓他如何能入土為安?」
當時吳麗香解釋,她不是說謊,只是說錯話。而車禍發生後,她立刻報警、並與游浩強父親約定待相驗後再協調後續賠償事宜,「絕無不理不睬,該負的責任,我一定負!」
桃園地方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嫌審理過程中,吳麗香坦承犯行,法官說,吳麗香肇事後,於警方仍不知何人犯罪前,主動坦承她是肇事者,符合「自首」規定,酌予減輕其刑。但吳麗香與游浩強家人因賠償金額有落差,雙方仍未達成和解,她也未能取得游浩強家人的諒解,酌情量處她8月有期徒刑,全案還能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