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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位階高過憲法」? 網友狂酸:聖經才是

伴侶盟強調,本次公投與婚姻平權有關部分(第10、12案)僅是立法原則的創制,其結果不能凌駕憲法。(資料照)

伴侶盟強調,本次公投與婚姻平權有關部分(第10、12案)僅是立法原則的創制,其結果不能凌駕憲法。(資料照)

2018/11/27 17:5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婚姻平權2公投案失利,挫敗挺同團體,但「下一代幸福聯盟」公民行動總召游信義在臉書貼文,聲稱「公投位階高於憲法」,且「請分享」,疑似想藉反同「同溫層」散播假消息,帶風向、製造輿論。

游信義同時也是公投第10案:「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的提出者。

根據我國法律,公投法在位階上屬法律,低於憲法,因此挺同團體認為,即使這次公投慘遇滑鐵盧,但尚有大法官釋字第748號當最後的保護傘,而挺同方的「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也強調,本次公投與婚姻平權有關部分(第10、12案)僅是立法原則的創制,其結果不能凌駕憲法。

但游信義卻在臉書寫道,「公投是國民主權最高的展現,位階高於憲法」,且表示「請分享,感謝您」。此文發出後,截至發稿前,已有2741則留言、1772次分享。

不過多數為網友不認同的打臉言論,且狂酸「奇文共賞 」、「台灣公民教育應該早個五十年實施」、「我不許你胡說,聖經才是」、「請勿胡說八道!!沒有讀過書嗎?又要騙人了嗎?」

還有人對游信義的法律系畢業背景表示,「請重修法學緒論」、「 東海法律系哭哭」、「『法律優位原則』跟『法律保留原則』對於法律系畢業的人來說應該是常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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