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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悠瑪事故10天前 尤振仲曾跨日工作17小時

普悠瑪事故前10天,尤振仲曾跨日工作17小時(資料照)

普悠瑪事故前10天,尤振仲曾跨日工作17小時(資料照)

2018/10/30 16:25

〔記者廖千瑩/台北報導〕台鐵普悠瑪翻車,造成18死、190人受傷,事故隔天職安署隨即到台鐵勞檢,第1時間已經公佈司機尤振仲的出勤紀錄,當時已經說明5日跟11日有兩個單點超時違法,其中尤其是11、12日跨日上班達17小時41分,已函請基隆市政府依法開罰。

依職安署公布資料,尤姓司機15日休息,16、17日擔任內勤,18、19日擔任司機員,20日例假休息,尤姓司機開車前1週查無違法。

根據職安署資料,尤姓司機5日正常工時連同加班合計達13小時1分鐘,涉超時工作,違反勞基法規定。12日台鐵大改點,負責排班的尤姓司機11日從早上工作到下午5時多下班,接著晚上11時左右又開始上晚班至早上8時左右,這2個班次為同一工作的延續,合計跨2日加班連同正常工作時間17小時41分,涉超時工作。

職安署新聞稿也指,在這次事故前,尤姓司機在今年5月13日至26日中間雖有3日休假,但這3日有2天是補休、1天是特休,連續14日未有1日休息作為例假,違反勞基法。

職安署說,今已經全案函送給基隆市政府依法裁處。

官員說,尤姓司機在10月5日及10月11日都有超時工作,10月12日之後則有連跑5班情形,但他開車時間可抵充上班時間,若看他整個月班表,加班其實不顯著,一個月加班總時數不到46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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