謠言終結站》只有高齡孕婦才需產前診斷?國健署說話了!
近期內網路上流傳「只有高齡孕婦才需要接受產前遺傳診斷」之訊息,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對此否認。(情境照)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近期內網路上流傳「只有高齡孕婦才需要接受產前遺傳診斷」之訊息,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對此否認,並明列若孕婦符合5種情況,都有必要進行產前遺傳診斷。
國健署指出,孕婦或想生小孩的婦女若屆齡34歲,的確需要進行產前遺傳診斷,避免新生兒先天異常,但若年紀不滿34歲,過去已有生下異常胎兒的女性,也要接受這類檢查,此外,若婦女或其丈夫有遺傳性疾病、家族有遺傳病史,或是生下異常胎兒的「高危險群者」,均須接受產前遺傳診斷。
國健署說明,所謂「高危險群者」,係如在超音波產檢或血清篩檢時,發現胎兒有異常風險的婦女;許多因素都可能導致新生兒異常,諸如染色體或基因異變、環境因素導致胎兒發育有異等,為確保母體與胎兒健康,婦女們千萬不可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