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親子停車證僅3處 中市府:正與公所、衛生所協調
2018/08/03 16:14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為照顧婦幼,交通部規定公共場所要設親子停車位,而中市民眾即日起可攜帶孕婦或兒童健康手冊至交通局、新市政大樓、陽明大樓3處申請孕婦或親子車格停車位識別證,但有民眾反映台中市如此大,只有3處可申請,距離太遙遠,市議員陳世凱則建議下放給區公所受理申辦。
交通局長王義川表示,交通局目前已在協調中,由於家長都會帶小朋友到衛生所進行健康檢查及施打疫苗,因此交通局跟區公所及衛生所正在協調,由衛生所還是區公所承辦受理的業務;同時,8月1日新拿到孕婦及兒童健康手冊的媽媽們,其手冊後面就附有識別證,便不需要到機關申請。
交通部規定公共場所停車場都要設置親子停車位,只要是孕婦或家中有6歲以下孩童,都能申請親子停車證,而中市交通局則從7月30日開放申請,而申請地點為交通局、新市政大樓、陽明大樓。
此一政策立意雖雖良好,有媽媽反映,受理申請的地方新市政大樓及交通局都在市區,另一處是豐原,這3處對海線及屯區、甚至是山線的新社、和平民眾而言都太遠,以海線而言,跑一趟市區都要3、40分鐘,來回超過1小時,更何況是和平區,一趟等於是要用小時來計算。
市議員陳世凱表示,通常來申請的人,多半是孕婦或者是媽媽帶著小朋友來申請,其行動就比一般人不方便,而申請地區卻只有在市區及豐原,對其他地區而言真的太遠。
陳世凱表示,市府目前所推動的政策,多半在地、就近,廣設長青學苑就是要在地化就近化,因此他建議交通局,為方便民眾申請,最好是下放給區公所來承辦,讓有需要的婦女就近辦理,若真有困難,應該多設幾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