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孕婦及幼童停車證7日起發放 多單位可申請
2018/08/01 15:14
[記者洪美秀/新竹報導]交通部訂定「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提供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家長,在專屬的婦幼車位停車,新竹市府7日起發放,符合條件者可向交通處停車管理科、中正市場停車場、頂竹圍地下停車場、新科國中地下停車場及3區區公所、社會處婦女館、文化局等處憑孕婦健康手冊或兒童健康手冊申辦。
市府交通處長倪茂榮說,交通新制上路,家有孕婦及6歲以下兒童,未來停車更方便。孕婦及兒童專用停車位很容易辨識,停車位的白色標線內劃有粉紅色內框,也會有停車位專用標誌;申請孕婦及幼童停車識別證的民眾,仍需依停車收費標準收費,並無優惠。
交通部近日發布實施「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規定政府機關、公營事業、百貨公司、大賣場、航空站、鐵路車站、遊樂園等公共停車場,若車位超過25個以上,必須按照2%的比例,設置孕婦及兒童專用停車位。
交通新制中的6歲以下兒童,以國曆足歲計算,因此停車證有效期限可到該名兒童年滿6歲止;此外,乘載6歲以下兒童 (不論駕駛人與兒童是否具親子關係),或孕婦為駕駛人或乘客者,都可使用專用停車位,可將識別證放置汽車前擋風玻璃明顯處,以供查驗。
交通處表示,8月1日起由醫療院所發放的孕婦健康手冊及兒童健康手冊,會附帶相關停車證,民眾不用再跑一趟領取。8月1日前領得手冊的民眾,可到指定地點申請停車識別證。
交通處表示,竹市已率全國之先,3年前就先試辦「友善車位」且停車場再生計畫,每座停車場都會提供充足的友善車位,符合婦幼及年長者停車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