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孕婦及親子停車位識別證 30日起申請發放
中市目前已在62個停車場,設置228格親子優先車格。(記者黃鐘山攝)
〔記者黃鐘山/台中報導〕打造孕婦親子友善停車空間,中市目前已在62個停車場設置228格親子優先車格。市府交通局今表示,7月30日起接受申請及發放孕婦及親子停車位識別證,未放置相關證件而占用親子車格,將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特定場域停車場要設置孕婦、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的停車位。交通部今年6月公告「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規範一定規模的公共停車場,需設2%孕婦親子停車位,未滿50格的公共停車場,至少保留1格。
交通局長王義川說,已要求市府各機關依法設置親子車格,目前已先在62個停車場設置228格親子優先車格,預計年底前公有停車場都會符合規定;而台中市的新設停車場都會規劃2%親子車位,花博各停車場也均依法設置親子車位、身障車位。
他又說,今年8月1日前已領得孕婦或兒童健康手冊民眾,7月30日起可攜帶孕婦或兒童健康手冊至交通局、新市政大樓及陽明大樓,申請親子車格停車位識別證;而8月1日起,停車位識別證將夾附於健康手冊中發放,新領手冊的市民不需申辦。
王義川表示,孕婦及兒童專用停車位很容易辨識,要使用親子車格就一定要在汽車前擋風玻璃前放置「孕婦健康手冊、兒童健康手冊、親子車格停車位識別證或地方政府核發之停車位識別證」其中一種證件,以避免產生停車爭議。
交通局強調,若未放置相關證件而占用親子車格,交通局將依停車場法第32條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請務必正確使用親子車格,以免受罰。
中市7月30日起發放孕婦及親子停車位識別證。(記者黃鐘山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