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世紀經典小吃市場所有權成謎 台南市府告攤商踢鐵板
永樂市場內有許多台南著名小吃,不過傳出所有權問題。(記者王捷攝)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台南市國華街永樂市場已有半世紀歷史,市場內有許多著名小吃,是觀光客的必來景點,不過這個月因為一件市府告攤商拒簽租賃契約的民事案件,才發現市府提不出證據,證明擁有永樂市場所有權,攤商卻拿出50多年前集資興建市場的文件,台南地院因此駁回市府民事告訴。
在一般攤商的觀念中,各地的市場所有權屬於市府所有,攤商則是要向市府承租攤位營業,不過台南的永樂市場的所有權可能出現逆轉,台南地院認為市府對提不出所有權的證據,會發現這個問題,是因為永樂市場的13位攤商拒絕向市府簽租賃契約。
市府主張,永樂市場是由市府建造、未辦理保存登記的建物,但是遭到13位攤商長期無權占有,依據民法767條及179條,要求拒簽租賃契約的攤商搬離,並返還不當得利,同時拿出當時提出市府建設局的建築營造執照、築物使用許可證及市府財政稅務局房屋稅籍證明書為證。
但是有攤商拿出文件證明,永樂市場興建資金來源是來自於攤販出資等事實,在50多年前,永樂市場的攤商集資500萬元,每個攤商平分約5萬元,這筆4、5萬在當時可以買下一棟安身立命的房子,但攤商卻將錢委託政府建造永樂市場,因此有攤商主張所有權應是攤商所有,不該向市府付租金。
雖然市府拿出建築營造執照證明,但法官認為這建照無法證明所有權,市府如何取得永樂市場權利也未清楚敘明,讓市府踢了鐵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