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縣行政機關獨有「冬夏令下班時間」 挨批:擾民畸形制度
宜蘭縣各行政機關冬夏令下班時間,是全國獨有的制度,不過,近日有基層公務員批評,這樣頻繁變動的下班時間,會造成行政人員辦理公務及民眾洽公的困擾,根本是「畸形」制度。(資料照)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宜蘭縣各行政機關「冬、夏令」上下班時間,是全國僅剩的制度。基層公務員批評,這種變動的上下班時間,會造成行政人員辦理公務及民眾洽公困擾,是「畸形」制度,建議縣府廢止;宜蘭縣政府回應,如果確實造成不便或困擾,將審慎評估改制的可行性。
國民政府時期,全國行政機關均有冬、夏令時間。解嚴後陸續廢止,宜蘭縣政府於民國94年也曾討論過是否廢止。不過,經過府內調查,支持維持現狀的人數較多,縣府當時決議,因為宜蘭冬天多雨,夜色會提早來臨,多數同仁需騎車通勤,決定持續施行冬夏令時間,讓同仁冬天可以提早回家,保障安全。
依據縣府「宜蘭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員工出勤管理要點」,每年3月至10月是夏令時間,11月至隔年2月是冬令。夏令時間午休從12點到下午1點半,下班時間是下午5點半;冬令時間午休是12點到1點,下班時間是下午5點。由於其他縣市都已廢止,宜蘭成為全國獨有。
有基層公務員反映,冬、夏令時間是「畸形」制度,上下班時間變來變去,民眾很難記得清楚,會造成洽公困擾,產生民怨,不利機關形象,舉例來說,如果夏令時間下午1點到府洽公,結果承辦人在午休,那要不要受理?又或者請他1點半後再來?
公務員說,如果受理,就犧牲公務員午休權益,如果不受理,影響的是為民服務,請縣府不要再分冬令、夏令了,因為民眾真的不會記得,只要簡單跟他們說幾點上班、幾點下班就好,不要擾民也擾己!
宜蘭縣政府人事處說,當初是為了體貼員工才保留這個制度,這項制度已經行之有年,員工與民眾應該已經習慣,其實,要統一時間並不容易,如果用夏令時間,員工會變得晚下班,許多人會反對,如果用冬令時間,會不有有縣民會質疑,太陽還未下山,縣府就打烊沒人可洽公?這項政策是否要廢止,還需審慎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