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水質差? 高市環保局回擊:「不正確之引用」
國土計畫法於105年5月公布實施之後,今年5月將公告「全國國土計畫」,環保團體今天召開記者會,訴求行政院應將「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劃為「國土保育區」,不可改為「農業區」,保護水資源。(記者劉力仁攝)
首次上稿 14:57
更新時間 17:44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有關環保團體今天以高屏溪里嶺大橋水質監測資料並套用飲用水水質標準,高市環保局反擊,該資料屬不正確之引用,實際而言,應探討淨水廠處理前後原水及自來水的水質狀況才對。
高雄市環保局表示,自來水公司為穩定供應高雄地區用水,除了自高屏溪攔河堰引水外,同時亦抽取高屏溪伏流水、地下水井及南化水庫等水源,經混合後才分配到淨水場,透過沈澱、過濾、消毒等程序後,才作為民生飲用水。
而其中消毒程序為去除大腸桿菌的主要階段,通常以氯或次氯酸鹽做為消毒劑,處理後自來水之有效餘氯維持0.5~1.5mg/L,以持續保有消毒效果,以澄清湖、坪頂淨水場為例,106年環保局檢驗原水大腸桿菌群介於25~4000 CFU/100mL(參考附表),均符合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20,000 CFU/100mL);處理後自來水大腸桿菌群均未檢出(水質標準為6 CFU/100mL)。
另外因高雄地區雨季集中的關係,高屏溪因為造成枯豐水期水量差異很大,導致水質變化亦較大,尤其在枯水期高屏溪水量少時,須由高屏溪伏流水、深井及南化水庫的水源來提供穩定水量、水質。
統計高雄市8座供水量在2萬立方公尺以上之淨水廠,環保局每季或每月採原水及自來水樣品進行檢驗,106年原水檢驗56件次、自來水檢驗563件次,均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合格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