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原車站公辦都更第二次招商 估投資額12億
豐原車站公辦都更案模擬圖。(記者張菁雅翻攝)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豐原車站公辦都市更新案在去年9月第一次公告招商,台中市政府委託民間業者為實施者,但沒有廠商投標,都發局經檢討後,將共同負擔比例從49%調高至60%,增加地主負擔,以提高實施者參與意願,並於今日起至6月27日辦理第二次公告招商。
都發局表示,該都更案位於豐原火車站東側,基地面積約0.38公頃,公有土地約佔78%,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經管土地,私有土地約佔22%,市府已取得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參與都市更新共識書,並將經由公開評選機制,委託民間業者為實施者,辦理都市更新事業。
該都更案在去年9月公告招商,儘管地點很好,卻無廠商投標。都發局長王俊傑表示,該局檢討發現問題出在共同負擔比,廠商擔心沒有利潤,為提高投標意願,已調整招商文件,提高共同負擔比,以增加誘因。
都發局指出,原本共同負擔比為49%,經徵詢開發商意見,並經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討論,由於基地內多數是公有土地,決定將共同負擔比調到60%,由地主負擔更多公共設施,減少實施者的風險。
該都更案規劃興建3棟地下3層、地上16層的大樓,總樓地板面積為3萬7000平方公尺,其中一棟做為移民署辦公廳舍、台中市社會住宅及其附屬公益設施,另兩棟大樓可做為住宅及商業使用,供私有地主及實施者選配使用,預估投資金額約12億元。
都發局表示,豐原火車站新站已於105年完工啟用,車站東側「停6」停車場用地規劃為豐原轉運中心,藉由交通建設,搭配移民署進駐,以及由市府提供品質好、租金公道的社會住宅,將健全豐原副都心應有的都市格局與機能,歡迎各界踴躍投標。
豐原車站公辦都更案基地位置及分配示意圖。(記者張菁雅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