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後龍「標線」四不像 連警方都霧煞煞
後龍鎮公所在中山路北側路肩,劃設有綠色方格,部分還有「大人牽孩童」圖案,但公所解釋為非通學步道範圍,為警示、美化之用。(記者彭健禮攝)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後龍鎮中山路為多數維真國中、後龍國小學子上下學必經之路,鎮公所考量學子通學安全,闢設通學步道,部分路段劃有「大人牽孩童」的間隔綠色方格,但卻非通學步道範圍,不僅引家長抱怨形同虛設,也讓警方霧煞煞,認為此「標線」四不像。
後龍鎮維真國中、後龍國小,為鎮內學生數最多的國中、小學,兩校學生數約1200人;維真國中正門前的中山路,也是學生主要通學道路。
維真國中大門前的中山路周邊,路肩過去長期遭車輛佔據,學生只能「走上街頭」與車爭道;鎮公所爭取營建署1500萬元經費闢建通學步道,於維真國中起沿中山路到鎮公所,去年底完工。
但有家長表示,光華路到鎮公所之間的路段,路肩劃有間隔的綠色方格,部分格子內有「大人牽孩童」圖案,但依舊被車輛占用,形同虛設。
公所建設課解釋,家長所指的綠色方格為警示、美化之用,非交通標誌標線規則內的標線,沿途仍屬道路路肩,通學步道在最外側,另有防撞桿阻隔。
建設課表示,通學步道工程,在維真國中路段為實體人行道,但光華路到鎮公所之間的北側中山路旁,因有商家,在店鋪前鋪設人行道,恐影響生意;另有一小段,緊鄰農地路段,過去車輛斜插路肩停車,幾乎無人行空間,所以利用水溝加蓋部分,規劃寬約1公尺的通學步道,達到不影響店家生意、民眾停車需求及人行空間的折衷。
警方表示,若公所劃設的綠色方格為「通學步道」交通標誌標線,即屬人行道範圍,車輛佔據依法可開單取締,但公所表示用意僅美化、警示,車輛停放便為合法。不過,警方坦言,從未見過如此的「標線」劃設,似乎成了四不像。
後龍鎮公所在中山路北側路肩,劃設有綠色方格,部分還有「大人牽孩童」圖案,但公所解釋為非通學步道範圍,為警示、美化之用,圖左防撞桿外的小徑,才是通學步道。(記者彭健禮攝)
後龍鎮公所在中山路北側路肩,劃設有綠色方格,部分還有「大人牽孩童」圖案,讓家長以為是通學步道,卻遭車輛占用,公所解釋為非通學步道範圍。(記者彭健禮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