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新制3月上路 部分縣市建議縮短加班換補休年限
勞動部和地方政府勞工主管機關召開例行會議。(資料照)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勞動部今天下午和地方政府勞工主管機關召開例行會議,勞動部長林美珠主持。會議上,地方勞工主管機關代表多有提到,「加班時數換補休時數」設時限為「年度」太長,半年或3個月較適當,勞動部將會慎重參考意見,列入考量。
勞動部主任秘書陳明仁轉述,地方政府多有提到施行細則中設定加班換補休年限,認為若是為了讓勞工真正獲得休息,基於這個目的,設定縮短為半年或3個月時限較妥當,此意見會納入考量,作為參考依據,施行細則預告期後會做出最終決定。陳明仁另也強調,勞基法新制將在3月上路,沒有輔導期、宣導期,舉凡有違反勞動法規者,將直接開罰。
勞動部昨天釋出首波適用「鬆綁七休一」38個行業別,外界質疑勞動部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在把關機制上根本是放水「照單全收」。陳明仁表示,行業別有需求須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反映,備妥資料後才有可能排入諮詢會討論,如果沒有真正需求,就不會排入,其中有些行業別是因為沒有備妥「勞方意見」資料而未排入討論。
究竟有哪些申請行業別是在「把關」後被淘汰?勞動部原本以「部會和諧」為由,閉緊嘴巴不願多談,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謝倩蒨後來才說明,旅行業本來也有申請「國內」執行職務時適用鬆綁七休一,後沒有讓其通過,僅准適用「國外」執行職務的情況可用;另外船舶運送業本擬依「天氣因素」欲納入鬆綁七休一適用行業,但交通部沒有附上勞工意見,所以未討論到船舶運送業;內政部營造業也是被擋下來。陳明仁補充,文化部本來以「備而不用」立場欲申請,然發現其行業別目前尚未有需求,故而已先撤回申請。
台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日前才公開說明「沒有獲得意見徵詢機會」,卻被納入鬆綁七休一適用行業別。陳明仁說明,若要申請,就是需要附上勞方意見,代表勞資雙方有做討論,沒有勞方意見就是資料不齊,不會納入諮詢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