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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提離職拿不到年終告贏公司 本人上PTT回文被推爆

郭男本人親自上PTT回文,並和大家說:「希望透過此官司,讓廣大的勞工知道自身的權益!」圖為示意圖。(路透)

郭男本人親自上PTT回文,並和大家說:「希望透過此官司,讓廣大的勞工知道自身的權益!」圖為示意圖。(路透)

2018/01/20 11:43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一名郭姓男子到科技公司就職,但他在年前提離職,公司不願給他年終獎金,他氣得提告,新北地院審理後,判公司應賠郭男11萬元,在PTT上引起討論,沒想到郭男本人親自上PTT回文,並和大家說:「希望透過此官司,讓廣大的勞工知道自身的權益!」

郭男指控,當初進公司時有簽合約,上面寫保障年薪14個月,內含2個月年終獎金,合約內也寫明年終獎金應屬固定工資,但郭男提離職後,公司卻說年終屬恩惠性給予,且郭男工作效率不佳,不願給他年終獎金。

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合約上面寫明「保障」,也並未寫出年終獎金的發放標準,因為判決公司應賠償11萬元,終審確定,不得上訴。

新聞在PTT被討論後,郭男本人親自回文,並附上終審判決的網址,他透露,雖然自己爭取到自身權利,但簽同樣契約超過50個的前同事們,都沒得到他們應得的權利,希望前公司看到報導,能主動聯繫前員工,還回這些錢。

郭男指出,公司說他表現不好,都是推託之詞,在打訴訟時,有附上公司認為他表現好的證據。郭男最後強調:「希望透過此官司,讓廣大的勞工知道自身的權益!不然就連八卦版這麼多菁英匯聚的地方,仍有多數人認為自提離職時的相關福利就是看公司爽不爽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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