羨慕!德勞工週休三日還有16天年假 台灣得花10年...
德國勞工休假受《聯邦休假法》保障,即使每週工作4天也享有最少16天年假。(美聯社)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立法院近來因勞基法修法引發激烈爭吵,其修法內容也引起社會正反兩方激辯。被視為工作具有高效率的德國,勞工所獲得的休假保障更是令人稱羨,即使每週僅工作4天,仍能獲得至少16天起跳的年假。
根據《德國之音》報導,德國勞工的年假受《聯邦休假法》保障,如果德國人在每週需工作6天的企業上班,最低可享24天年假;如果每週工作5天,則有20天年假;每週工作4天,也有16天年假。
報導中強調,上述只是國家設定的最低門檻,德國企業通常都會提供比這些標準更優渥的福利,一年有30天年假非常常見。此外,德國另有15天的國定假日,全國放假的國定假日則有9天。
而台灣在先前一例一休修法全面實施週休二日後,國定假日從19天減為12天,特休則必須在同一單位服務10年,才能享有與德國週休3日勞工相同的16天有薪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