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用塑膠袋明年止步 「環保兩用袋」今正式亮相
「環保兩用袋」今正式亮相,尺寸有3公升(小)、6公升(中)及14公升(大),單價分別為1元、2元及5元。(記者周彥妤攝)
〔記者周彥妤/台北報導〕明年元旦起,台北市超商、超市及量販店,不可銷售購物用塑膠袋,只能販售兼具購物用塑膠袋與專用垃圾袋功用的「環保兩用袋」。「環保兩用袋」今正式亮相,尺寸有3公升(小)、6公升(中)及14公升(大),單價分別為1元、2元及5元,北市環境保護局預估北市每年可減少2000萬個塑膠袋。
環保局資源循環科長崔浩志指出,北市102年開始推動「環保二次袋」,由於法令未強制規定,迄今僅銷售560萬個,推廣成效有限。106年8月15日,環保局配合環保署擴大限塑政策,公告自107年元旦起,北市量販店、超級市場及連鎖便利商店業者將不可再販售購物用塑膠袋,只能販售「環保兩用袋」。
環保局表示,環保兩用袋尺寸有3公升(小)、6公升(中)及14公升(大),單價分別為1元、2元及5元。
環保局長劉銘龍表示,每年北市超商、超市及量販店使用購物用塑膠袋,數量大概達2500萬,明年環保兩用袋正式上路後,估計會有8成取代率,因而每年可減少2000萬個塑膠袋。
至於雙北垃圾袋未來能否通用,劉銘龍說,只要新北市願意收台北市,北市也會秉持對等互惠辦理。劉說,新北市曾提出,在兩市地理交界的賣場,放置兩市的環保兩用袋,北市向業者徵詢意見,業者則希望透過行政協商,北市也向環保署請示,盼能出面協調促成,給予民眾生活便利。
劉銘龍說,各通路業者可選擇代售環保局製作的環保兩用袋,若要發行自家購物袋,須按照環保局的尺寸、規格及材質製作規定,也須購買防偽標籤,並黏貼於袋身,販售給消費者使用。
劉銘龍呼籲,民眾購物優先自備環保袋,若忘了帶可向愛買、家樂福借用押金環保袋,若仍須買塑膠袋,買可當專用垃圾袋使用的環保兩用袋,共同力行購物減塑三部曲。
劉銘龍呼籲,民眾購物優先自備環保袋,若忘了帶可向賣場借用押金環保袋或賣場提供回收紙箱,若仍須買塑膠袋,買可當專用垃圾袋使用的環保二次袋,共同力行購物減塑三部曲。(記者周彥妤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