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皮貼傷口別貼久 食藥署:最長不可超過7天
2017/09/28 15:06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人工皮其膠體狀的親水性材質,可使傷口周圍皮膚保持濕潤,促進傷口癒合,不過一張人工皮不能貼太久,主管機關食品藥物管理署提醒,一般來說貼2到3天即可,最長不能超過7天。
人工皮與傷口接觸後,會吸收組織滲液而變白鼓起,若只有中間局部鼓起,不需更換;若有大範圍變白鼓起,且使人工皮周圍從皮膚上脫落時則需更換。
食藥署表示,人工皮可黏貼2到3天,視傷口滲液狀況再進行更換,建議不可使用超過7天,避免內部發生感染而不知道。
人工皮的好處是能有效吸收傷口滲出液,可延長敷料的使用時間、減少換藥次數以及避免換藥時造成傷口撕裂或拉扯,導致二次傷害。
此外,由於人工皮敷料外層具有防水以及隔絕細菌、外來環境汙染物進入之功能,可維持傷口清潔,同時避免傷口進一步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