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禽場未設置防鳥設施裁罰28件
不符規定之防鳥設施(圍網),包括禽流感案例場未將水禽飼養於密閉式或非開放式或具防鳥設施之禽舍內。(記者王涵平翻攝)
〔記者王涵平/台南報導〕早晚溫差大,防範禽流感等疫病,南市動保處進行養禽場第3次生物安全檢核,未符合規定設置防鳥設施養禽場,均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裁罰,今年已裁罰28件,每場裁罰3萬元。
動保處強調,目前陸續查核中,部分未完成圍網之業者勿心存僥倖。特別是最近來台度冬候鳥增多,養禽業者應提高警覺並做好禽舍防鳥設置,採密閉式或非開放式禽舍飼養,裝設圍網避免禽鳥飛入及頂棚設有遮蔽物避免鳥禽糞便掉落,阻絕外來鳥禽帶來病毒之機會,已有的圍網及相關防鳥設備應再檢視有無破損。
動保處呼籲,養禽場應完成禽舍及攝食區圍網設施,違反者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經處分及限期改善仍未改善之禽場,將移請畜政單位依畜牧法進行裁罰,經按次處罰3次仍未改善,廢止其畜牧場登記或畜禽飼養登記,並註銷相關登記證書。
禽場之飼料採食區未有頂棚及遮蔽物,以避免鳥禽糞便掉落,遭動保處開罰。(記者王涵平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