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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污水防制 環署修改水質檢測「未檢出」標準

環保署將加強水質檢測的檢驗標準。(資料照,記者張忠義攝)

環保署將加強水質檢測的檢驗標準。(資料照,記者張忠義攝)

2017/09/12 18:50

〔記者譚偉晟/台北報導〕環保署水保處針對目前水污費水質檢測的方式做出修正,其中水質檢測值若為「未檢出」,則須改以偵測極限值(MDL)的方式申報計算,環保署指出這是將實務上的運作納入以明確規範。

由於過去「未檢出」的檢測結果不完全代表沒有將污染物質排入水中,因此環保署希望採用更精密的廢水偵測規範,一旦檢測結果發現有含污染物質就作為繳費依據,這樣才符合水污費開徵的公平性精神。

不過在新增條文中提到,「水質檢測值為未檢出(N.D.)且其方法偵測極限值(MDL)大於該項目放流水標準最大限值10%者,則以方法偵測極限值申報計算」,可能會導致業者會因為檢測裝置的限制,導致兩次測試結果不一樣而必須繳費的問題,環保署回應在條文中的10%已經可做為緩衝,此外近兩期的水質檢測都沒有極限值超過流水標準最大值10%的問題,因此認為該條文對目前水污費徵收狀況不會有太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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