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頁資料!台灣燈會3.1億元墊付案 通過聯審再補公文
嘉義縣府提出台灣燈會經費墊付案。(記者林宜樟攝)
〔記者林宜樟/嘉義報導〕嘉義縣議會今天召開聯席會審查臨時會提案,其中2018年台灣燈會經費3億1千萬元墊付案引發爭議,多位藍營嘉義縣議員認為嘉縣府提供資料僅有3頁,6千7百萬元中央補助款無相關公文,如何證明經費能到位,墊付後未來若無到位,是否又要舉債?
嘉縣府財政稅務局長簡世明承諾,台灣燈會經費不會使用貸款,燈會經費相關資料於8月25日已向議會進行簡報說明。
嘉義縣府舉辦2018年台灣燈會總經費5億5千萬元,包含廢棄物清除處理基金5千萬元,平均地權基金2千萬元,燈會專戶1億2千萬元(含環境教育基金3千萬元,環境污染防制(治)基金4千萬元及民間贊助5千萬元);3億6千萬元為公務預算,中央補助款7千5百萬元,縣府自籌2億8千5百萬元;其中縣款2億4千3百萬元及中央補助款6千7百萬元共3億1千萬元因未及編列預算,今提出墊付案。
縣議員詹琬蓁批評,墊付案資料僅3頁,中央補助款核定公文、各項預算明細表都未提出,縣府其餘提案都有公文佐證,唯獨台灣燈會提案未附,也無備案,如何審查。
縣議員吳思蓉則批評,縣府一直都把議會「看衰小」,公文也不給齊,議員有審查權,3億多元墊付案資料不齊如何審查通過?
縣議員李國勝批評,台灣燈會經費包含平均地權基金2千萬元,使用後縣府未來還需用縣款償還,「這不就是借錢?」
簡世明回應,平均地權基金尚有5億6千多萬元,使用2千多萬元影響不大;縣府各局處回應已提出的計畫經費,其中社會局新住民燈區8百萬元已確定核准,經費到位,另有教育處4百萬元,建設處1千8百萬元,農業處2千萬元等正爭取中。
李國勝、詹琬蓁、吳思蓉等多次要求退回此案,補齊資料再送,經聯席審查會主席、民進黨議員陳柏麟下台協調後裁示,請縣府各局處週三及週四將各公文補齊,此案通過聯審,保留縣議員李國勝、詹琬蓁、吳思蓉及王啓澧於9月1日二、三讀會時發言權。
台灣燈會經費墊付案有3頁資料。(記者林宜樟攝)
嘉義縣府提出台灣燈會經費墊付案有3頁資料。(記者林宜樟攝)
台灣燈會經費墊付案只有三頁資料,引發議員批評。(記者林宜樟攝)
嘉義縣議員詹琬蓁要求退回台灣燈會經費墊付案。(記者林宜樟攝)
嘉義縣議員李國勝要求退回台灣燈會經費墊付案。(記者林宜樟攝)
聯席審查會主席、民進黨議員陳柏麟(中)下台與議員協調。(記者林宜樟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