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UberEATS違法外送食物 「有法也罰不到」

2017/07/20 17:55

〔記者蕭玗欣/台北報導〕Uber去年11月推出UberEATS提供美食外送服務,提供民眾更多選擇,但公路總局說,目前Uber並未申請汽車貨運業,已違反法令規定,已要求監理單位稽查取締,但是許多駕駛人被攔查時,都以幫家人買東西吃為由拒絕訪查,導致稽查出現瓶頸;去年11月至今已取締16件違規件數,每件共罰5萬,但經Uber提出訴願後,公路總局未能提出直接證據,16件違規都遭駁回。

Uber爭議不斷,過去Uber公司未經核准經營汽車運輸業,被外界批評未開立發票,有逃漏稅嫌疑,如今推出UberEATS與餐廳業者合作推出美食外送服務,自己招募外送司機,幫餐廳業者提供外送服務,同樣無須開立發票,也不用繳稅,被公路總局點名違法經營。事實上,近來美食外送平台竄起,公路總局表示,業者須申請汽車運輸業才算合法經營,目前經公路總局監理機關輔導合格的業者包括GoGo Van、LaLa move、成龍快遞。

不過,UberEATS雖違法,公路總局有法卻拿它沒轍,公路總局說,UberEATS推出免運費方案,駕駛人未收取報酬,加上許多駕駛人被攔查後都不承認在幫忙運送貨物,進而拒絕訪查,稽查及取締上非常困難。

公路總局說,未來規畫朝向由民眾檢舉,而目前稽查人員都直接在UberEATS門外稽查,外送員就索性不出門,未來也考慮調整攔查地點,或由稽查人員佯裝消費者訂貨,不過,經費來源仍是問題。

另外,Uber今天由公關公司代發媒體記者會邀請函,邀請媒體出席「UberEATS 優食 食尚大數據揭密記者會」,採訪通知提到,因公司標準資安作業流程,需確保當日不會拍攝辦公區域,要求記者簽署「保密協定(NDA)」。對此,Uber回應,基於公司員工及客戶隱私協定,才會有此要求,國外科技公司都是這樣辦理,香港媒體也都比照處理,沒什麼好大驚小怪的。

Uber回應,保密協定目的是為保障公司資訊及員工隱私,沒想到卻造成外界困擾,因此更改作法,未來針對媒體或特殊第三方參訪不會再特別要求簽署保密協定,也希望大家能一定程度遵守資料保護。對於公路總局點名UberEATS服務違法,Uber表示,未來會對此有清楚詳細說明。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