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勞工局提出獎勵金 鼓勵雇主進用中高齡失業者
中市勞工局提出獎勵金,鼓勵雇主進用中高齡失業者。(記者蘇金鳳攝)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中市勞工局就業服務處為鼓勵雇主願意進用中高齡失業者,推「中高齡人力資源再運用僱用獎勵」計劃,只要進用超過3個月以上,就可獲得每月基本工資補助,去年首辦已有20人穩定就業,勞工局今年持續辦理,至今已21人還在職。
根據統計,台中市中高齡失業約1.9%,雖比青年為低,但雇主對於中高齡求職者,會有體力不濟,怕有大老的心態不好管理等的疑慮,但是事實上,很多中高齡重新獲得工作,卻有著時下年輕人所未有的刻苦耐勞的特質。
就業服務處希望能吸引雇主進用中高齡,於去年實施「中高齡人力資源再運用僱用獎勵」計劃,對於有工作意願的中高齡,但卻一直找不到工作,勞工局將推介給企業。
若雇主願意進用,提供雇主進用中高齡只要3個月以上,就可獲得每個月21009元的獎勵金,最多6個月,而僱用部份工時者,每月最高補助1萬元,而這些獎勵金,都要雇主進用滿3個月才能有獎勵金,若只進用1、2個月,就服處就不會提供獎勵金。
就服處表示,此一計劃於去年實施,申請者雖不多,約有54位申請,但至今有20位至今仍穩定工作者,比例達3成多,今年勞工局決定持續實施,預計可補助34位,但至今不到半年,已有29人提出,21人還在職,顯示只要中高齡願意,是可以找到一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