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惠邦侵占罪判刑 清大學生議會要求解除其職務
[記者洪美秀/新竹報導]新竹教育大學前校長陳惠邦、現兼任清大校長特別諮議,在擔任竹教大校長期間多次侵占校友捐款、交流與研修經費共兩百餘萬,經新竹地方法院依公益侵占與公務侵占罪判刑,清大學生議會今天質疑校方為何未立刻解除陳惠邦職務,認為這是對教育最壞的示範,且對校方未維護校譽一事深感不解,呼籲校方能加速處理。
清大人事室:已解除陳惠邦特別諮議職務
清華大學人事室主任王淑芬表示,學校在22日收到法院判決書後,針對陳惠邦教授兼任校長特別諮議一職已立刻解除其職務,至於陳惠邦教授本職部分,將會盡快召開教評會,針對解聘、停聘及不續聘或其他處分進行討論,不會坐視不管,同時強調這是教授的個人行為,校方會審慎斟酌其行為,並提醒教師們,避免有類似行為發生。
清大學生議發出聲明說,陳惠邦教授目前是清大竹師教育學院教授,且獲聘為校長特別諮議,校方應積極面對此次事件。對學生而言,校長、教授侵占校友捐款、交流與研修經費,無疑是最糟糕的身教,也是對教育理念的嚴重打擊。
學生議會強調,陳惠邦教授侵占公款一事影響校譽甚重,校方卻未積極回應,讓人質疑難道醜事發生在高層身上時,學校就會一反態度為其遮掩?
此外,學校聘陳惠邦兼清大校長特別諮議也引人生疑,此職務究竟有何功能,是否是合併下的酬庸職位?呼籲校方循相關法令啟動程序解聘陳惠邦教授,並解除其校長特別諮議及其他校內職務。
現為清大師培中心特聘教授的陳惠邦今天也發出聲明稿,針對自己影響前新竹教育大學及清華大學校譽,對社會與全校師生、校友表示歉意。
聲明書指出,擔任校長任期中致力於與中國交流及各項推廣教育活動,並由校內相關處室、中心秉權責執行,活動所指涉的經費都是由承辦單位繳交學校,未有任何管理費進入私人帳戶。檢察官在起訴書中有計算錯誤與對資料誤解之處,法庭也未能明察與澄清,令人遺憾。
另針對侵佔基金會基金部分,已於財務處理中心對所有領出的基金都悉數補回。強調雖有便宜行事的疏忽,但無侵佔意圖。陳惠邦強調多年來為基金會及獎學金募款90萬、捐款30餘萬可為證明。但坦承行政疏失而誤觸法條,深悔因不夠謹慎所犯錯誤,願意就財務處理疏失誤觸刑責部分認罪協商以換取自省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