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解聘程序仍在跑 張正琪控:校方不讓我領錢
因台大所、院、校解聘流程不一,因此郭明良與張正琪目前仍保有教職。雖解聘流程尚未跑完,但學校已單方面禁止張到學校授課、報帳,張為此抨擊台大作法不合理。(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大論文造假案,在今年2月底時,台大教評會決議解聘生化科學所教授郭明良、口腔生物科學研究所教授張正琪。科技部與教育部也在3月底時,公布台大論文案審議結果,查出18篇論文中有7篇違反學術倫理,針對郭明良等8人進行處分,但因台大所、院、校解聘流程不一,程序尚未處理完畢,因此郭明良與張正琪目前仍保有教職。
據《上報》報導,台大論文造假案中,校長楊泮池宣布不續任,其餘涉案教授蘇振良、譚慶鼎等人也都陸續離開台大校園,台大主祕林達德表示,目前遭解聘教授在所、院、校「三級三審」的流程不一,張正琪與郭明良的解聘都未處理完畢,因此仍保有教職,張正琪也能繼續使用所屬的口腔生物科學研究所,但郭明良已先行搬離實驗室,校方並不清楚搬離的原因為何。
在科技部審議結果中,郭明良及張正琪皆遭停權8年,前者將被追討154萬的研究指持費,後者則須繳回76萬的經費。
然而張正琪指出,目前雖三級三審仍未通過,但學校已單方面禁止她到學校授課、報帳,每個月1萬元的研究主持經費也無法請領,張抨擊台大作法不合理,因科技部向她追討的76萬元,應該是要領到今年7月。
涉案教授郭明良雖仍保有教職,但已先行搬離實驗室。(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