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科大爆打工「薪」苦 勞檢20家僅3家合格
屏科大商圈勞檢結果出爐,20間店家僅3間符合勞基法規定。(記者邱芷柔攝)
〔記者邱芷柔/屏東報導〕屏東科技大學鄰近商圈店家,遭學生爆料未依勞基法規定的基本時薪給付工讀學生,屏東縣勞工處近日聯合職安中心人員進行勞檢,在稽查20家商家中,僅有3家符合規定,勞工處也依法對給薪雇主開出2萬元罰單。
今年基本薪資調整為每小時133元,學生紛紛在臉書社團「靠北屏科大2.0」爆料打工的「薪」苦,甚至發起連署抵制、檢舉,勞檢人員上週針對學區商圈進行檢查,但在稽查過程卻有店家「暫停營業」,也有部分店家無法提供完整薪資袋、出勤表。
勞工處指出,勞工處取回20間店家的工作人員出勤表、薪資表進行彙整,發現20家中僅有3家符合規定,另外職安中心人員在檢查8家店家中,目前確認有1家不符合規定,其餘的店家則資料不完整,人員將針對暫停歇業、資料未全等店家持續稽查。
勞檢彙整的資料顯示,屏科大鄰近商圈的最低給薪為每小時80元,多數店家平均給薪落在90元至100元間,8成5的店家違反勞基法給薪。
稽查過程部分僱主也向勞檢人員喊冤,為了迎合學生族群消費,店家多以薄利多銷的方式營運,「符合勞基法規定的最低薪資恐讓部分店家沒辦法負擔」,且原物料成本上漲、打工工作內容門檻低、學生流動率大等,都是給薪低於勞基法規定的原因。
勞工處長林德輝也表示,屏科大商圈店家多屬於微型創業店家,員工數在5人以下,以餐飲業為主,除依法裁處違規店家2萬元罰鍰,也將於3個月內進行複查,勞工處也會持續針對學生族群打工的熱點進行勞檢,確保勞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