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原料製乳瑪琳 北市衛局通令19項產品下架
2017/03/10 20:49
〔記者蔡亞樺/台北報導〕桃園市衛生局今日在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指揮下,至遠東油脂工廠進行稽查,查獲業者使用逾期的無水奶油及回收逾期的乳瑪琳。北市衛生局今晚發布新聞稿指出,經查,北市下游為該公司位於北市長安東路的一家直營店,晚間7點前往稽查,現場已下班無營業,張貼了通知書,要求業者說明流向,若有使用的產品應48小時內完成下架。
衛生局表示,第一時間已立即通知北市連鎖通路20家總公司、台北市糕餅商業同業公會及台北市餐盒食品商業同業公會,下架停止使用遠東油脂廠19項產品,並通知教育局與市場處,轉知學校及各大商圈及夜市、美食街及攤商下架停止使用。
衛生局重申,「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第10條規定,食品業者於獲得食品不安全訊息時,應於48小時內將與該食品有關之相關產品預防性下架完成。
衛生局提醒烘焙業或食品販售業者,曾有進貨或販售遠東油脂廠19項產品,應於3月12日(日)午夜12點前完成下架作業。食品業者若有使用或販售案內過期產品,應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回收,違反者,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規定,裁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的罰鍰,並沒入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