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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被坑了 中市春節搭小黃每趟加收50元

    台中市政府交通局公告,春節期間搭乘計程車,每趟僅增收50元。(記者張瑞楨攝)

    台中市政府交通局公告,春節期間搭乘計程車,每趟僅增收50元。(記者張瑞楨攝)

    2017/01/24 12:58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春節將屆,在台中市搭小黃,該怎麼付車資?台中市警局指出,台中計程車春節加成計費由昨天(23日)凌晨0時起,至2月1日深夜12時止,只有10天的春節運價加成計費,且全天一律以平日照錶收費,每趟僅再加收50元計算,台中市警局為了防制計程車司機違規,已在各觀光景點、機場、車站、計程車招呼站與飯店加強稽查。

    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隊指出,上述收費標準以每趟計算,例如搭乘計程車的跳錶車資是200元,再多加50元,也就是250元,如果跳錶車資是一趟500元,也是多加50元,也就是550元。

    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隊強調,春節連假期間,民眾搭乘計程車,需注意各地的運費計算方式與加價幅度的差異,如果遇到司機超收車資或拒載等情形,可記下車牌與發生時間、地點,向台中市政府交通局或警察機關檢舉,以維護自身權益,以免讓消費糾紛壞了過年好心情。

    不過,市警局交通大隊也提醒乘客,台中市內還有不少計程車未換裝新錶,付費時需多加注意,另外,計程車司機不可使用內建有春節加成功能的新式計費表,再另加50元,以免造成重複加價現象,乘客只要依平日正常跳表金額,再加上春節的加價50元即可,下車前應索取乘車證明,並當場確認收費金額是否正確,以免衍生消費爭議,如有收費不實,可以撥打台中市政府申訴專線「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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