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獵槍年度換證 桃警尊重狩獵宣導「勿濫殺」
原民獵槍年度換證,桃警尊重狩獵,大溪警分局長林信雄(右1)到宅宣導「勿濫殺」。(記者李容萍翻攝)
〔記者李容萍/桃園報導〕桃園市創六都首例,通過「桃園市原住民族發展及保障自治條例」,為讓原住民進行傳統狩獵時兼顧保存文化並避免觸法,市府警察局、農業局趁著自製獵槍年度全面換證之際,攜帶野生動物保育宣導品,對持有列管獵槍原住民進行宣導。
「原來打獵還要先申請!」家住復興區的泰雅族原住民黃天來,今天看到大溪警分局長林信雄等人到宅進行法令宣導,表示會按相關規定辦理申請狩獵。
林信雄引用電影《賽德克‧巴萊》的經典台詞,「如果文明是叫我們卑躬屈膝,那我就帶你們看見野蠻的驕傲。」他表示,傳統以來,獵捕野生動物及採集野生植物等自然資源是原住民族傳統文化及祭儀的一部分,而大溪警分局轄區復興區多為泰雅族原住民,基於傳統文化及習慣也都會上山打獵,然而,原住民狩獵涉及的問題除了自製獵槍要先經申請核發執照;其狩獵也必須按照規定程序先向復興區公所申請,轉報到市府農業局核准後才能打獵。
依據「桃園市原住民族發展及保障自治條例」規定,警察應尊重原住民族傳統狩獵文化,友善執法,已要求復興區各分駐派出所利用假日天主教、基督教等教會禮拜機會,至各教會配合神父、牧師的協助幫忙宣導,期望在上帝的見證下,來強化原住民持有自製獵槍狩獵的內心自律行為,提醒其依照法令規定申請打獵,以免觸法。
包括市轄原住民市議員林志強、陳瑛、蘇志強等人,也協助參與宣導。